違反「財政公平競技條款」
曼城早前被歐洲足協以違反「財政公平競技條款」 (Financial Fair Play Regulations,簡稱FFP) 重罰禁止參加歐聯兩年。此事亦惹來英格蘭足總調查,若發現他們真的違規,最高刑罰是被踢出英超,於英乙作賽。不過哥迪奧拿(Pep Guardiola)就向球員保證即使球隊要踢英乙也不會離開曼城,同時 CEO 蘇利安奴(Ferran Soriano)則有信心上訴得直。
不過筆者並非打算著筆談討對曼城懲罰是否恰當,反而打住「公平」旗號的 FFP 是否真的為歐洲球壇帶來一個更公平的局面,就更值得反思。
「公平」是否真的公平?
先簡單介紹「財政公平競技條款」,FFP 旨在改善球隊的虧損狀態,限制各大球會作出貴價收購,在 FFP 的規條下,球會支出要因應收入的多少而調節。幾年前樸茨茅夫和更早之前列斯聯這類入不敷支最後破產收場的球隊,希望透過條例去保障所有球會的財政狀況,避免球會盲目花費遠超自身可負擔的金錢去擴充球隊實力而對球會的長遠發展帶來不良影響,例如破產。
可恨的是,愈富有的球會,賺得愈多,可以花費的金額也愈大,使他們可以天價購入心宜球員 (更莫說轉會市場上出現各式各樣的借用形式)。相反希望晉身強隊行列的球隊,要通過不斷提升收入,才可加大開支大手增兵。所謂「財政公平競技」條款,說穿了不過是壓抑新晉富豪球會與一眾既得利益豪門爭一日長短的緊箍咒,即變相鞏固列強地位」。
在現行FFP制度下,較細小的球會要如何壯大呢?FFP 衍生出來的問題讓現今的大球會地位更穩固。在大球會高聲疾呼公平競技的同時,細球會的發展機會完全被忽略了,注定淪為各大球會爭霸的陪襯,難道這就叫公平?莫非要一下子從青訓培養出大半隊比現有一隊球員更強的人材才可以挑戰列強?還有,現今已見到很多各式各樣的借用形式於轉會市場中出現,鑽研出這些五花八門的轉會技巧去迴避 FFP,相信不會是歐洲足協的原意吧。況且市場上天價的收購比比皆是,就明白 FFP 對豪門來說不成威脅,淪為打壓收入本身不高的細球會。FFP變成懲罰支出過多,同時略帶諷刺性地鼓勵賺得更多,形成球會為了賺取更多而更加大條道理提高票價,先不說觀賞「公平」的足球競技,球迷們首先要為此現象付上高昂票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