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京殘奧會人散曲終,但是香港人對運動員的關注依然餘音嫋嫋,但當中不缺乏對運動會的一些爭議,例如殘奧選手的奪獎數字應否與夏季奧運一同比較、應該被叫作「殘奧會」還是「帕運會」等等。另外有兩個問題則不容否認:政府及大眾對殘奧會的注視程度較弱(以電視台直播數量來講,殘奧就只有一家電視台播放),與及出戰殘奧的運動員待遇遠較奧運會運動員為差。這是一個良好機會,讓我們的運動員一同有更好的待遇。
正視差異,無謂強作比較
首先,殘奧會雖然緊接奧運會舉行,但兩個比賽是時間上有區分,參賽的條件都截然不同。例如羽毛球單打及站立組只使用一半場地、排球用較細小場地以坐式進行;就算是籃球一類場地要求一樣,但隨着輪椅的使用而使運球方式,戰術安排都因此產生天壤之別,就算讓LBJ或居里來到,也未必有出彩表現。所以筆者認為兩個運動會沒有直接比較的必要。要比較的話,以本屆表現跟上屆演出來討論來得有趣和有意義。故此,正視兩者之間差異才見得合理。
「殘奧會」與「帕運會」之分
另外,本次大會我們亦首見命名上的討論,歷史上我們一直叫作「殘疾人奥林匹克運動會」。今年夏天,就看到了音譯Paralympics的「帕拉林匹克運動會」。有論者認為「殘疾人奥林匹克運動會」稱呼雖然符合客觀事實,但未能表達大會官方「平行於奧運的運動會,兩者並駕齊驅」的意思,故採用「帕運會」。筆者以咬文嚼字的角度來看,「帕」是音譯,也不見得「帕」既能表達參賽者身體傷殘,也看不出可傳達「並駕齊驅」之意。
殘而不廢
香港輪椅羽毛球手陳浩源曾指出:「其實我們都叫自己做殘疾人士,大家覺得殘字頁面,本身沒有此意,因為我們本來身軀就是有殘缺,但是我們並不是殘廢。如果別人叫我們做殘疾人士,我們覺得屬中性,不會有任何不敬,如果旁人叫我們殘廢人士就是負面。」
詮釋定義
更名的看法,內裏其實涉及了「正常」與「不正常」的觀念,可是「正常」與「不正常」其實界線含糊,怎樣詮釋已是一個問題。強作定義,已經是將某種價值加在別人身上,產生歧視。在殘奧會運動員背後的故事,無疑十分勵志。可是,並不是所有殘疾人士都希望接受幫助,或是因此成為別人的鼓勵,就算出於善意,也可能會造成不必要的尷尬。
發揮潛能,公平競技
以競技角度來說,殘奧會與奧運會的選手,其實都是在鍛鍊身軀到極致,在公平的規則下,盡最大努力表現自己。拼的是實力、專業和技術,並不是比較誰更辛苦可憐,不是比障礙程度。如果我們更集中地聚焦於競技本身,不只以「鼓勵」與「勵志」的眼光去看待身體殘缺者的「卓越」,大家就更能互相理解、消弭身心界線。筆者認為這樣才能顯出奧會的體育精神和並駕齊驅之意。
簡單講:支持浩源,因為欣賞佢好波!
注目與待遇—同樣的困局
就算本年香港奧運選手如何發光發熱,他們其實跟殘奧運動員同樣面對待遇差、沒場地、無贊助、不出成績無人問津的苦況。當然,殘奧運動員待遇之差,比奧運選手更水深火熱,這方面的確更需正視,而兩者都同樣必需爭取,需要我們的注目和關顧。
讓我們延續奧林匹克精神,繼續支持世界各地,不同狀況的運動選手,不要保持三分鐘的熱度。